2006年10月15日 星期日

金融資產

金融資產包括一切提供到金融市場上的金融工具。但不論是實物資產還是金融資產﹐只有當它們是持有者的投資對象時方能稱作資產。如孤立地考察中央銀行所發行的現金和企業所發行的股票﹑債券﹐就不能說它們是金融資產﹐因對發行它們的中央銀行和企業來說﹐現金和股票﹑債券是一種負債。因此﹐不能將現金﹑存款﹑憑證﹑股票﹑債券等簡單地稱為金融資產﹐而應稱之為金融工具。金融工具對其持有者來說才是金融資產。例如﹐持有商業票據者﹐就表明他有索取與該商品價值相等的貨幣的權利﹔持有股票者﹐表示有索取與投入資本份額相應的紅利的權利﹔持有債券者﹐表示有一定額度的債款索取權。金融工具分為所有權憑證和債權憑證。股票是所有權憑證﹐票據﹑債券﹑存款憑證均屬債權憑證。但在習慣上﹐這些金融工具有時也稱之為金融資產。

投資者在市場上決定購買哪一種金融工具﹐總會全面考慮它們可能帶來的權利和義務。投資者一般考慮四個因素﹕1. 實際期限﹐指債務人必須全部償還債務之前所剩餘的時間。2. 流動性﹐指金融工具迅速變為貨幣而不致蒙受損失的能力。流動性與償還期成反比﹐即償還期越長﹐流動性越低﹐反之亦然﹔它與債務人信譽成正比﹐即債務人信譽越高﹐流動性越大﹐反之亦然。3. 安全性﹐指是否遭受損失的風險。風險可有兩種﹕一是不履行約定的按時支付利息或償還本金的風險﹔二是市場的風險﹐即由市場利率上升而造成的金融工具市場價格下降的風險。4. 收益率﹐指淨收益對本金的比率。

金融資產與實物資產都是持有者的財富。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們收入的增加﹐經濟主體金融資產持有的比重會逐步提高。同時﹐為了既獲得較高收益又儘量避免風險﹐人們對金融資產的選擇和對各種金融資產間的組合也越來越重視。

金管會公布,投資金融資產證券化可能面臨五大風險:

  • 市場發展初期流通性不足的風險
  • 借款人提前還款使報酬率下降的風險
  • 借款人違約的風險
  • 信託財產集中的風險
  • 利率變動風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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